落霞讀書 > 狩獵荒野:我變成了棕熊 > 第二百五十四章 登門禮物
  早在蒙古國遇見蒙古包的時候,秦守就開始饞那口地道的草原美食了,只不過懾于蒙古老鄉那威力恐怖的火器,只能忍著饞意悻悻離開。

  現在回到了種花家國內,內蒙老鄉不僅沒有火器,人還特別豪爽,秦守那顆饞嘴的心就再也按捺不住了。

  尤其是前世的時候,秦守曾在網上無數次的聽聞,那些自駕或者騎行的游客,受到內蒙老鄉熱情招待,喝酒喝到不省人事、吃肉吃到好幾天都不想碰肉。

  這不管放在誰的身上,都是天大的好事了,更不用說是幾乎沒有機會吃熟食的秦守。

  “問題是…內蒙老鄉會不會被我這造型給嚇到?”秦守看著水潭中的倒影,有些苦惱地想象著內蒙老鄉看到他時可能會出現的狀況。

  畢竟七百多公斤,近八百公斤的體重,不管放在什么動物身上,都有足夠的破壞力了,更不用說是放在擁有尖牙利嘴的秦守身上。

  嗯…站在這個角度來看,內蒙老鄉就算是拿出偷偷珍藏的火器,只要沒有對準他開槍,秦守都認為內蒙老鄉有條好膽了。

  “還是得想個法子打消老鄉們的戒心!”秦守在心中盤算著。

  這樣的想法并非沒有可能,在自媒體逐漸發達的現在,棕熊不低的智商,早就為種花家的網民們所熟知。

  動物園里的棕熊為了口吃的而賣力討好游客,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了,野生的棕熊在路邊遇到行人會賣萌,也是屢見不鮮,更何況還有毛熊那,人和棕熊和諧相處的典范。

  再加上種花家國內對野生動物的寬容程度越來越高,秦守認為打消老鄉們的戒心不僅有可能,而且可能性還極大。

  “現在的問題就是用什么方式去打消老鄉們的戒心!”秦守又陷入了為難,“賣萌?或許有用,可我現在體型太大,不知道會不會起反效果!”

  “要不再加個送禮的環節吧!”秦守想到了人類上門做客時的禮節,頓時眼睛大亮。

  雖然已經重生成棕熊了,但前世二十來年的優良傳統,那是深深印刻在骨子里的,可不會就那么容易忘記了。

  而且禮多人不怪,一旦帶上禮物再賣個萌,打消了老鄉們的戒心后,老鄉看在禮物的份上,那還不得好酒好肉的伺候啊!

  至于送什么東西,秦守也都想好,主打的就是投其所好。

  嗯…秦守這會身無分文,實在送不出什么老鄉喜歡的,但作為牧民的老鄉們討厭什么,那他是知道得一清二楚。

  哪怕沒有在草原上生活過的時候,秦守就知道牧民們最討厭的,莫過于經常偷吃牛羊,還來去如風的草原狼群。

  在草原上游蕩了許久之后,秦守就更加確信了這樣的看法,每個牧場中馴養的諸多牧羊犬,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防止狼群偷襲。

  “只要弄死幾頭草原狼,再帶回去狼王的尸體,應該能成為老鄉們的座上賓了吧?”秦守越想越美,甚至想到了他被內蒙老鄉簇擁著大口吃肉的場景。

  “現在的當務之急是趕緊找個狼群,弄死狼王然后給老鄉們送去!”秦守晃了晃腦袋,將腦海里那些過于美好的畫面晃走后,立馬確定了接下來的目標。

  草原狼群來去如風,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蹤跡,但這也架不住秦守運氣好。

  此前大概剛進入種花家境內的時候,秦守就遇到過一個規模不小的狼群,只不過那時候剛狩獵了其他動物吃了個飽,所以并沒有去找那個狼群的麻煩。

  才過去沒兩天,想來那狼群應該還在那塊地方游蕩,快點趕過去絕對能將狼群給廢物利用起來。

  秦守不再猶豫,立馬朝著之前遇到狼群的位置跑去。

  狼群需要到處捕獵,并不會老老實實的待在原地,不過這根本難不倒擁有靈敏嗅覺的秦守。

  遠比犬類靈敏的嗅覺之下,秦守很快就嗅到了狼群的味道,然后順著狼群的移動軌跡追了過去。

  當秦守再次見到狼群的時候,這群狡詐的家伙正圍在一起,享用一頭不知名的羊類生物。

  那頭羊類動物的身體已經被撕成了粉碎,只從羊頭上看,根本看不出是草原上的野生羊類,還是從牧民老鄉家偷來的家養羊。

  “就當那是老鄉家里的羊吧!”秦守眼睛冒著紅光,發出了大聲的咆哮:“妖孽!我要你們助我修行!”

  然后維持著普通棕熊的速度,朝著正在爭搶最后一絲羊肉的狼群沖了過去。

  狼王作為狼群無可爭議的話事人,早就吃到了獵物最極品的部位,然后趴在一旁舔舔身上的血污了。

  在看到秦守向它們沖過去時,很快便站起身用狼嚎向一眾小弟發出了警戒的指令。

  其他草原狼也謹遵狼王的命令,放棄爭奪近乎沒肉的羊骨頭,站在狼王面前,向著靠近的秦守齜牙咧嘴起來。

  得益于種類繁多的食譜,棕熊會出沒于除了南北極之外的所有地方,所以狼群不是沒遇到過棕熊。

  在它們樸素的觀念里,秦守應該也是看上它們的獵物,想要分上一杯羹而已。

  只要它們擺出背水一戰的氣勢,看似來勢洶洶的棕熊,肯定會被嚇跑,哪怕眼前遇到的棕熊,比以前遇到的要大上一圈…

  于是草原狼群中的小弟們,頂在狼王的面前,自信地狂吠著,同時露出了鋒利的獠牙,等著秦守轉身逃跑。

  為了謹慎起見,狼王特意吩咐它的小弟們讓開位置,將只剩骨架的羊露了出來,在它看來,就算是再霸道的棕熊,看到沒什么便宜可占,也會乖乖離開了。

  可狼王和狼群不知道的是,秦守此次過來本就是為了找狼群麻煩的,怎么可能如狼群想象的那樣轉身離去。

  在狼群自信又帶著些不解的眼神中,秦守越跑越近,直到距離合適,然后驟然爆發了他的最大速度。

  【超級速度】帶給秦守的加成,是不講道理的,就像秦守沖進狼群的時候,也是不講道理的。

  在狼群的認知中,棕熊就是那種皮糙肉厚、力大無窮,但速度不快、并且有些笨拙的傻大個,萬一真發生沖突了,它們打不過也能憑借速度順利脫身。

  所以即使是在秦守逐漸提速的時候,狼群依然沒什么危機意識地站著,想要和秦守進行對峙。

  直到秦守將速度提升到了巔峰的時候,聰明的狼王才意識到,它們這次遇到的傻大個有些與眾不同,可那時候已經晚了。

  當狼群給了秦守足夠的距離,并讓他趁機將速度提升到極限的時候,狼群的命運就已經被決定了。

  手無寸鐵的步兵,面對沖刺起來的重騎兵,下場會是怎么樣?這是史書上都不怎么愿意描寫的場面,因為對步兵方來說實在是太過殘忍。

  秦守這次就有幸感受作為重騎兵時,沖進沒有起速時的輕騎兵部隊時的快感。

  根本不需要其他動作,以一百二十多公里的時速,攜帶著近八百公斤的體重,沖進一群呆愣在原地,且體重只有五六十公斤的狼群。

  幾乎是在接觸的瞬間,最前排的草原狼就被強大的勢能,遠遠撞飛了出去,哀嚎了幾聲就躺在地上不再動彈了。

  后排的草原狼下場也沒有多好,雖然撞擊的力度沒第一下大,但依舊能把它們統統撞飛。

  重點是這些家伙都沒有瞬間斃命,而且全身筋骨折斷地躺在地上,不停地翻滾哀嚎,看起來比直接死去的要慘得多。

  只有站在最后面的草原狼,和一直茍著的狼王,才躲過了秦守攜帶著大勢的撞擊,僥幸逃得性命。

  僅存的幸存者都被嚇呆了,它們從沒想過,一頭體型那么龐大的棕熊,能擁有比它們還快的速度。

  “嗷~嗷~”狼王和它剩余的小弟凄厲地尖叫著,夾著尾巴拼命的逃向遠方,“犯規了!有沒有人來管管?普通棕熊怎么可能有這么快的速度?絕對是作弊了!”

  狼王的思維很靈敏,猜測也很正確,只可惜沒有獎勵,不僅如此,身為狼群的指揮者,草原狼王還受到了秦守的亡命追殺。

  此時的秦守就有些遺憾了,在最初沖刺的時候,他就是瞄著狼王去的,并且企圖在第二波里就撞死它。

  可這家伙實在是太茍了,即使沒發現危險的時候,都結結實實躲在狼群小弟們身后,以至于秦守根本撞不著它,讓它逃得了性命。

  按說滿地的草原狼,隨便挑一頭也可以作為登門時的禮物了,可帶著點強迫癥的秦守,覺得就這么放過了狼王,總有些不得勁,于是再次提起速度追了上去。

  狼王都還沒從秦守剛剛撞入狼群,撞飛、撞死的場景脫離出來,發現秦守再度追上了它,被嚇得魂飛魄散了。

  嘴里大聲咆哮著呼叫幸存的小弟來牽制秦守,自己則是拼了命地向著遠處奪命狂奔。

  可到了這種生死存亡的時刻,其他的草原狼也不傻啊,意識到狼王靠不住后,剩余能動的草原狼,根本不理會狼王的指令,紛紛朝著狼王奔逃的反方向而去。

  之前還好好地帶著隊伍狩獵,沒想到眨眼間就變成了孤家寡人,狼王沒有絲毫辦法,只能咬著牙關拼命逃跑。

  “若是今天我能逃得一命,定要將你們這些叛徒清理門戶!”狼王咬牙切齒發著誓。

  總歸是還有絲理智,這家伙只是想在活下來后對拋棄它的小弟進行打擊報復,并沒有把秦守當做目標。

  但狼王不知道的是,出于對秦守的巨大恐懼,它還是犯下這輩子最為致命的一次錯誤。

  或許是習慣了追逐獵物,狼王根本沒想到通過急轉彎等方式,去發揮它的優勢,而是想通過直線奔跑來甩掉秦守。

  時速七十公里,對上時速一百三十公里,結果顯而易見,秦守輕輕松松地追上了狼王,然后伸出爪子將它按在了地上。

  最貴重的禮物——狼王,到手!

網頁版章節內容慢,請下載好閱小說app閱讀最新內容

請退出轉碼頁面,請下載好閱小說app 閱讀最新章節。